全院各班级(本硕)团支部:
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确保学院党员发展工作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团支部根据《学院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发展对象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认真完成推优工作。
一、时间安排
1、申请自荐的同学请于4月14日下午17:00前完成自荐表填写并提交到所在团支部。
2、各团支部于4月21日前召开团支部“推优”大会,完成团支部推优工作并进行公示。
3、团支部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的电子稿和纸质稿于4月27日下午17:00前报所在党支部。
4、各党支部将所有推优材料的电子稿于4月28日下午16:00前提交至邮箱:280154140@qq.com。
二、材料清单(空白表格见附件压缩包)
1、《2023年春季学院确定党的发展推优表》
2、《2023年春季学院确定党的发展对象自荐表》
3、《2023年春季学院确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监督党员反馈表》
4、《入党征求群众意见记录表》
5、《必赢网址bwi437发展对象报上级党委备案表》
6、《必赢网址bwi437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
学院团委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