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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优良学风班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4 作者:段志薇 点击:

学院各班级:

根据我校评优奖励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 2022/2023年度第一学期优良学风班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学院本科生班级。

二、“优良学风班”评选要求:

1全班同学学期考试成绩在同年级本专业中名列前茅。

2班级同学平均学分绩点高于3.0卓越班、实验班同学平均学分绩点高于3.2

3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3的同学人数占班级总人数的20%及以上。

4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6的同学人数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20%

5班干部和学生党员的个人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均在班级前30%

6班级同学补考前课程成绩不及格门次学期累计数不超过班级总人数20%

7、除免测同学外,班级同学体质健康测试一次性达到合格标准(>50率不低于95%

其余条件按照校学[2021]11号《必赢网址bwi437“先进班集体”及“优 良学风班”评选办法》(见附件1)、《学院“先进班集体”及“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见附件2)进行评选,具体文件内容见附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班级 “优良学风班”评选资格:

1、班级学生有违法违纪情况的;

2、班级学生因违规违纪或不实言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情况;

3、班级学生在考试中有作弊现象的;

4、班级发生重大恶性事故的;

5、班级学生因违纪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

6、班级学生因轻微违纪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下处分的同学不超过2人。

四、评选流程

1、申请提交:符合条件的班级于515日前提交班级自评报告(见附件3)的电子版、纸质版;

2、学院审核:学院对申报班级材料进行审核,并于5月中旬组织优良学风班答辩;

3、学院公示:经审核、答辩后由学院进行为期三天公示;

4、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报学生工作部。

五、其他

1、不按时上交评选材料的班级按自动放弃处理。

2、如果发现上报的成绩和实际成绩不相符合则取消该班该学期评选资格。

 

 

学院

202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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